深圳市瑞丰
光电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光电”)于5月20日向证监会报送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及上市申请,24日经发审委审核通过。但《红周刊》却发现公司存在着严重的财务矛盾,背后显现出的虚增资产、虚构现金流等问题相当突出。 本周初已有媒体对于瑞丰光电关联方康佳集团低价参股进行了报道,但更值得关注是,根据招股说明书数据披露,2010年对康佳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康佳视讯的销售收入合计1002.91万元,占全部营业收入的3.83%;截至2010年底对这两个关联方应收款项合计783.73万元,这意味着针对关联方销售收取现金的比例仅为21.85%((1002.91-783.73)/1002.91×100%),而且关联方应收款占全部应收款项的17.02%,关联方交易占款比例显著高于其他正常业务。
这说明关联方通过销售欠款的形式占用上市公司部分短期资金,但与下面四项财务疑点相比,则是小巫见大巫了。
一、虚报产销OR虚增资产 根据招股说明书产销比
显示,2008年到2010年3年产销比均高于100%(见表1),这意味着瑞丰光电产成品存货连年净减少,其中2010年产成品净减少数量为90.4KK。
LED封装业务的主要原材料包括
LED芯片、支架及其他辅助材料和动力,其中LED芯片成本2010年占总成本比重为62.99%,构成主要成本因素。根据“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信息披露,LED芯片2008年到2010年平均采购价格每KK分别为96.97元、55.62元和39.65元,呈现显著逐年下跌趋势。
这势必导致产成品单位成本的逐年下降。这一点通过其他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推导,也能够得出相同结论。
公司披露2010年综合毛利率为30.98%,相比2009年26.61%的毛利率提高了4.37个百分点,这意味着产品单位生产成本对单位销售价格的相对下降。而瑞丰光电主营产品加权销售价格在过去三年中也呈现显著下跌(见表2),其中2010年加权平均销售单价为22.12元,相比2009年29.52元的加权销售单价下跌了25.07%。

我们知道,“存货-产成品”科目反映了年末已经生产加工完毕后,等待销售的库存商品余额,在产成品没有发生实体性贬值而导致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情况下,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那么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产成品”即反映了期末产成品数量与单位生产成本的乘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