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年底前公共场所将全部淘汰白炽灯

  笔者21日从最新一期深圳《市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城管局出台《关于加强深圳市城市综合节能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决定年底前道路照明、公共场所全部淘汰白炽灯,更换为高压钠灯等高效照明产品。

  2007年,深圳市公共机构管理城市照明数量超过40万盏,用电量约3亿千瓦时,超过全社会用电量的0.5%。此次出台《意见》,就是要在全市公共机构全面推广城市照明综合节能措施,提高功能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户外公共照明的节能水平。

  《意见》提出了系列节能措施,其中就包括要更换路灯,今年年底前深圳道路照明、公共场所全部淘汰白炽灯、汞灯等低效照明产品,根据道路等级和现场情况,更换为高压钠灯、陶瓷金卤灯、荧光灯、无极灯、等高效照明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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