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相关专家介绍,一方面原因是人体对冷色光源的视觉舒适度较差,不宜采用冷色光源;另一方面,色温较高的光源偏白,容易使驾驶者在视觉上产生雾蒙蒙的感觉。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于2007年实施,此标准和以前的标准对光源的要求主要是钠灯,由于钠灯的色温具有局限性,只有2500K以下,所以以前所有的标准中均没有特别说明色温。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于2016年6月1日实施,CJJ45-2015版的标准对光源选择做了新规定:增加了发光二极管灯(LED灯),由于LED色温较宽,可以从2300K-6500K,甚至更高,所以CJJ45-2015版的标准对LED路灯的色温做了要求,即LED路灯的相关色温不宜高于5000K,并宜优先选择中或者低色温。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出台了《城市照明与建设管理工作方案(2015-2016年)》,明确色温由低到高分为暖色、正白和冷色。根据不同的地域环境和不同等级的道路,应采用相应色温的灯具。如在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山区多雾的地区应选用色温比较低的灯具。同批次的光源色温应一致,市政道路不推荐使用冷色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