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平台模式的神秘面纱,照企切莫东施效颦!

LEDLED照明照明网讯 商业模式创新作为一种新的创新形态,其重要性已经不亚于技术创新。通俗地说,商业模式创新就是指企业以新的有效方式赚钱。

近年来,行业人士也不断地探索新的平台模式以应对紧迫的市场形势。而目前各种所谓的新模式,新平台以及各种新颖好玩的名字,其本质又是什么呢?

目前,行业内主流的平台销售,不外乎四种模式,即:M店、F店、S店和O店。

1、M店

“M店,即Mall。线下如星光联盟、华艺广场、利和广场等,线上如EDS、阿理灯灯、灯灯网、灯无忧等。

M店标志着行业销售平台从街铺时代迈向大卖场时代,是产业从量的蓄水迈向质的提升的里程碑。M店的优势是品牌集中,产品展示环境优越,能节省经销商的采购时间,并带来愉悦的购物体验。但随着上游市场的饱和及下游需求的疲软,目前很多卖场人流量不高。因此,M店的发展遇到运营瓶颈。

2、F店

F店,即factory。工厂店并不是什么新鲜概念,雷士、欧普、佛照、鸿雁等大型企业对此模式早已运作的炉火纯青。

工厂店的特征就是将产品展厅开设在工厂,让采购者更有信赖感,也省下了门市租金成本,从而可以有更多预算投入宣传、推广。

以钜豪模式为例,首先,他整合了照明、电工、灯饰等行业全品类产品线,可以“一站式”完成产品采购,平台营销能力较强;其次,在传统照明时期,钜豪以范冰冰为形象代言,通过持续的市场投入,将钜豪品牌专卖店渗透到了市县乡镇,最高峰将近4000个家居照明渠道网点。

若非品类集聚、品牌成熟,渠道扎实的企业,要走工厂店模式,其必然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到市场推广和引流上,致使成本不降反增,收益入不敷出。


3、S店

S店,即Shoppingmall店,线下如万达,广百,线上如天猫,京东。

如大众所知,S店最大的优势就是人流量大,但由于客户不精准,租金高昂,因此此模式性价比低,并非一般中小企业能“玩”得起。

4、O店

O店,即office。如尚品宅配等,主要走顾问式团购和设计师渠道,属于小众精品模式,普及还比较遥远。

目前,除去几大高端品牌,大部分的灯饰企业,其在产品技术、质量、外观及价格上并无明显的差距,产品竞争并非唯一的出路,而模式创新倒是重新激发企业活力的一种尝试。

模式创新虽是重新激发企业活力的一种尝试。但是,模式的探索和尝试,是建立在清楚认知企业自身优劣势的基础上的,模式的好坏不能一概而论,一切需围绕是否会为企业带来更多的效益来理性评估。因此,商业模式的创新虽已成趋势,但切勿盲目模仿,东施效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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