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驱动电源检验标准.pdf
一、目的
完善公司质量作业标准,规范电源的进料/过程检验方式,确保电源质量满足公司及客户质量要求。
二、适用范围
凡供货商交货进厂之LED驱动电源所有型号规格或我司生产的LED电源的检验工作均适用。
三、内容
1. 目视:离双目50cm与视线呈45度角,光通量1200LM以上,显色指数80Ra以上有灯光下。
2. 抽样标准
2.1 一般检验按GB/T2828-2003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主表)、一般检验Ⅱ级水平实施(方式用★标记,属必检项);允收水准AQL为致命CR=0 严重MA=0.65 轻微MI=2.5。
2.2 确认检验根据每批次来料均抽样检验 ,数量为5PCS作为实验室长期例行试验(方式用▲标记,属选检项)。
3. 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