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消委会指出其中五个品牌,
即Panasonic、莱德斯、LKKM、阳光牌(Sunshine)及宜家家居,灯泡燃点3000小时后,亮度跌幅多于5%,未能符合机电署要求;当中阳光牌灯泡平均亮度跌近30%,可视作灯胆失效,跟厂商声称的三万小时寿命相差极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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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会测试十款品牌的LED灯泡后发现,各产品的光效及寿命差距极大。省电效能方面,灯泡输出亮度以流明(lumen)为单位,每一瓦特电力所产生的亮度(流明/瓦特)计算,数值愈高代表愈省电。LKKM灯泡达107流明/瓦特,即亮度最高且省电,但宜家家居样本只得53.8流明/瓦特,表现最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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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泡寿命方面,Panasonic、莱德斯、LKKM、阳光牌及宜家家居五个样本,在灯泡燃点3000小时后,亮度跌幅多于5%,未能符合机电署“LED灯泡自愿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要求。该计划下,LED灯泡输出亮度若跌至70%,相当于使用期满需更换。阳光牌效能最差,十个测试样本中有六个燃点至3000小时后,亮度大跌七成,其中一个更烧坏,较声称的三万小时寿命相差九成。
消委会称,三款灯泡未能完全通过机电署安全测试,其中莱德斯及LKKM灯泡绝缘保护不足,柔光罩容易松开,增加触电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