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是具有超强震撼力的动态语言,单个建筑的楼体亮化会有细腻且精致的感觉,而一个片区楼群的亮化,则会让人觉得气势滂沱。这就是这就是“形”与“势”的辩证关系。

首先,景观照明要表现出震撼力,必须是大尺度的。我们通常认为70——100米建筑长度,只要考虑建筑单个“形”体构图的要求,而大于100米的建筑及群体就要考虑整体气“势”的构图效果。
其次,观赏视角也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在一个狭窄空间来观赏夜景,只能看到局部空间。选择开放空间如江边、广场等,才能欣赏到整体景观。
在平时的景观灯光中,建筑的文化与艺术已经得到展示。但常年同一种形式的展现必然会带来视觉疲劳。
为求变化我们就不仅仅采用光这单一元素来表现建筑的文化与艺术,我们可以考虑用音乐、电影、控制系统等手段与表现建筑的光结合在一起,全方位展示城市文化历史与建筑艺术环境。
于是,一些节日模式、平时模式、动态模式、智能模式等的亮化工程效果应远而生。
有些城市搞灯光节,一些城市搞灯光秀。目的只有一个:希望提高城市的知名度,带动旅游业的发展。促进旅游业的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景观灯光秀如与旅游节相结合,无疑对城市旅游起到推动作用。
但是,灯光秀的运作模式需要精心考虑,有的城市搞了灯光节,没有与城市的重大活动结合在一起,如旅游节、大型会展等。这样孤零零灯光节参观人数少、影响小,城市投入与产出比例失调。
综上所述,景观照明只有准确表现各个时期的建筑、艺术及文化,综合采用各种照明手法及新技术,才能使绚丽的夜景灯光成为城市旅游重要产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