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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大学总务科一名李姓采购专员2009年至2013年间采购校区灯具,竟涉向厂商索贿,遭教育部政风室稽查发现后移送法办。台北地检署查出李男共向厂商收受回扣178万余元,今依违背职务收贿罪将他起诉,而行贿的许姓、古姓、李姓业者也一并起诉。
检方调查,台大为落实节能减碳,2009年间将全校灯具改为省电灯管,并由教育部项目补助50%。
李男长期负责台大校内的总务采购、工程招标事宜,却利用经办多件省电灯管采购案时,利用先修缮再接下标案的技巧,将总价数千万元的标案发包给特定厂商施作,再向厂商索回扣。李男起初仅向厂商索取采购金额10%的回扣,但得手后,却逐渐将回扣款项提升到采购金额的15%、30%,长年来收受回扣金额高达178万元。案发后李男已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