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室内照明的重要组成,LED球泡灯的消费人群基数大,市场需求强劲,成为众多LED照明企业关注的重点。然而,普通消费者对价格比较敏感,因此性价比的高低就成为彰显LED球泡灯竞争力最重要标签。
本轮检测的LED球泡灯全部来自流通渠道,共31个型号,分别来自于31家不同的厂家。检测的样品标称功率均小于或等于3.5W,其中以3W居多(额定功率分布如下图所示)。
而本次LED球泡灯自愿CLEAR测试项目,继续依据LM-79标准要求的方法测试,测试项目涵盖了总光通量、光效、色温、显色指数、功率因素等方面,并将测试结果与美国能源之星要求进行对比分析。
从31款球泡灯样品的测试数据与能源之星的要求对比来看,仅有1款样品符合最小光通量的要求,占到总数的3%;24款样品符合最低光效的要求,占总数的77%;仅有1款样品符合显色指数的要求,占到总数的3%,两款样品符合R9的要求,占到总数的6.5%。
此外,由于最新的能源之星认可规范修改了对灯泡相关色温的要求,认可6种色温,比此前的版本要求有所放宽,所以色温有18款样品符合要求,占到总数的58%。而对于功率因素这个项目,只有功率大于5W的产品才会有要求,因此在本次检测中没有做相应的考虑。
检测发现,此次选取的样品标称功率为2W到3W之间,实测功率则分布1.48W-3.9W之间,功率虚标的情况较为严重。在31个参与检测的样品中,R9为正数的样品仅有两款,分别是欧亿照明(R9=14)和佛山照明(R9=8),较此前测试的面板灯及射灯,球泡灯R9值水平明显偏低。
因此,从整体结果来看,如果仅仅是考虑到光通量、光效、色温、显色指数、R9、功率因素这六大参数要求,而不考虑能源之星认可规范的其他要求,本次送检的31款球泡灯产品没有一款可以全面满足该六大要求(具体数据参阅后面的数据表格)。
按能源之星的要求对样品进行分析:
本次送检的3W球泡灯平均额定功率、光效、显示指数分别是2.0W、68.2lm/W、70。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实测功率与标称功率符合的仅有2个品牌,其他品牌虚标现象严重,双格、奇士洛两个品牌,标称功率是3W,而其实际功率仅1.48W及1.49W,仅为标称额定功率的50%不到。
此外,在产品外包装上,本次测试的抽样球泡灯样品均未标识光通量、显色指数、光效等关键参数。且仅有佛山照明、巨爵、开尔照明、创华星、淇盟照明、子晨光电等几家企业标注产品通过了ISO9001、ROHS、CE、CQC等认证,通过认证的比例仅为19%(不排除虚标的情况)。
外壳材质方面,仅有视贝照明使用的材料是陶瓷的,信业之星、顺琪照明的材质是铝壳,其他送检产品均采用更易成型、成本也更低廉的塑料材质。使用塑料材质的LED球泡灯占比达90%以上,这也与当前企业青睐于塑料材料,亟需降低成本的需求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