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维平:当建筑设计和照明设计分离
徐维平:建筑生于光(5-4)瞎子摸象——如果建筑设计和照明设计分离
经验之谈往往没有教训之谈有用。
上节课讲述的例子是“世贸中心七号楼”,我认为这是一个建筑师和照明设计师紧密配合,甚至可以称得上天衣无缝配合的典范之作,这节课我要举的例子可以称得上是个反例,是我现在在做的——武汉中心。
作为一个超高层建筑,武汉中心可以算是一个综合性商业大楼,里面集成了写字楼、酒店、公寓会所和对外观光的功能。

这是建筑效果图,整体造型设计概念是两片优雅的风帆并拢在一起形成的肌理。远看造型甚至像一条鲜活的鱼从水面跃起。
国际竞标的时候,我们这个原创的设计淘汰了很多的国外设计事务所,目前这个项目的施工进度已经进行到一半。
图:外幕墙的表现方式非常具有现代感,在日光照射下呈现熠熠发光的景致。由不同的单元板块有序错落构成弧形的几何序列,从技术实现难度上比现在我们正在建的上海中心难度大。
图:解构出来的单元结构,弧形外立面上的皱褶肌理由这些一个个独立的功能板块单元序列组合呈现。为了实现设计时整体建筑在光下充满张力和现代感的表现力,在材料上使用了高反射率的阳极氧化铝。而在结构后面,是可以被开启的窗户。
为了测试整体效果,我们在局部进行了安装,效果是令人满意的:
图:从局部效果看,我们在日光条件看到了由于单元错落叠加对光线反射效果形成的建筑体积和形态感觉,充满了动感。
隐匿与暴露之间
显然,照明设计方案应该也是希望利用这个幕墙肌理上的特征,从照亮单元和单元之间的侧面去表达建筑。
于是灯具就被设计到了每个单元错位立面的下方:
图:原本干净的外立面如果装灯是否会对整体效果有所干扰?我们希望灯具尽量被设计得隐匿不暴露,也就是照明设计中常说的“见光不见灯”。这可以在灯具的尺寸、外形上下功夫。但由于照明设计被孤立于建筑设计总控之外,实施过程中的效果总会产生不尽人意的地方,照明团队认为灯具尺寸过小会造成亮度不够,最终安装效果是这样的:
图:安装了投射灯之后,每个单元的下方就出现了一个个黑色的小点。在飞利浦新锐系列的课程中,Junko Inomoto老师的课程就着重讲述了照明设计的“建筑一体化”,如何尽量把灯具的设计融合到建筑中去是一个重要的主旨。
图:Junko Inomoto带领的Arup设计团队为英国伦敦奥运会zaha游泳馆设计照明方案,为了在不规整的建筑天花上布灯,达到比赛照明的严格要求又不影响建筑表达,灯具被隐匿在天花顶的圆孔中,这就是照明设计“建筑一体化”的核心表现。
明暗与耀眼之间
正当我们对建筑是否真正需要很亮有疑问,我们获悉,建筑的照明方案其实是设计成这样的:

客观而言,这种耀眼的商业媒体立面的确是最近些年最流行的建筑夜景表达方式,但我们认为这个跟建筑本身的气质和立场是没有联系的,这种方案其实放在哪个建筑身上都可以,为何放在这个建筑上?
照明设计被孤立并不是照明设计的问题
照明设计的“建筑一体化”愿景是在本系列课程,以及照明微课堂的相当部分课程当中,都会提及的照明与建筑的共生关系,意思是照明设计本来就应该是整个建筑设计不可划分的一部分。
比较遗憾的是,这个项目从实施一开始,项目的照明设计顾问就没有像常规操作那样紧密与建筑设计整体**在一起,而是孤立开来由业主委托的机电负责方跟进,照明设计跟建筑师一点交集都没有。
建筑设计和照明设计顾问团队分离导致了建筑照明实施上的不如人意,这其实不是照明设计上的问题,而是合作体系设计上出现的偏差导致问题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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