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设计师三级资格培训考核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人居环境的改善,我国照明科技事业得到迅猛的发展。对于室内外光环境的设计,已不仅满足于其空间的功能性质,而且越来越讲究技术与艺术的完美结合,达到与光环境的和谐统一。为贯彻国家科教兴国战略,根据“照明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要求,培养对室内外光环境进行综合设计的人才,提高照明设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照明设计师的从业资格,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权,中国照明学会决定于2014年11月在中山举办助理照明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中国照明学会
  指导机构:中国照明学会教育与培训工作委员会
  承办机构:中国照明网
  协办机构:中山市小榄生产力培训有限公司
  一、 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 相关专业是指: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环境艺术工程、光源与照明、城市规划、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二、 培训内容及时间
  根据“助理照明设计师”国家标准的规定,本次培训班采取脱产学习方式,授课学时为96学时。培训将聘请有关高等院校,设计、研究部门的教授及高级专业人员授课,课程内容包括:照明基础知识;室内外等场所的功能照明和设计方案分析及制定;照明计算、照明器具选型及施工图的绘制;照明工程施工知识等。
  三、 证书颁发
  学员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六、报名办法
  方式1:在中国照明网“国家职业照明设计师认证培训专题”页面上进行在线登记报名;
  方式2: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整后Email至:1519515797@qq.com;
  方式3: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整后传真至:0760-22833506。
  以上三种方式选择其中一种进行初报名后,报名人须在11月15日之前将相关材料一式两份邮寄到中国照明网。
  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学历证书复印件;
  3、所参加项目的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4、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
  5、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业绩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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