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丨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编者按:纵观中国艺术设计的大环境,我们正处在传统设计价值观念几乎完全丧失、新的价值观还未成气候、而西方的设计价值价观占统治地位的局面。这结果将直接导致我国设计艺术缺乏自己的主导价值观,不利于我国设计迈向国际。照明设计,是设计的一个细分领域,近年来,在我国正高速发展着;与此同时,行业先行者也发现,我国照明设计在高速发展的背后,是方向迷失,它的迷失也正折射出中国艺术设计的迷失。
面对设计困惑和价值危机,我们的照明设计该如何应对、如何解决、如何转型?面临中西冲突、传统现代冲突、中心与边缘化冲突等的问题,我们的照明设计又如何兼容并蓄、转化升华?
0效果效益,一字之差
如果我们还停留在为效果做设计,我们就很容易被定义为“只是替甲方绘图的那只手”,在这种情形下,我们的设计行为更多将被定义为劳务行为,甲方在这过程中占有绝对话语权,他们对设计“指手划脚”、对“设计劳务”压价。
为什么缺少话语权?因为话语权等于利益攸关的程度,当你决定一个人的命运之时,你的话语权就强。打个比方:当你是医生决定甲方性命之时,你的话语权就强;当你是推销保健品的,你于甲方可有可无之时,你的话语权就弱。当你的设计与甲方“性命攸关”的事无太大关联的时候,你的话语权自然就弱。
甲方关注的是效益,如果我们的设计能在效益上面下功夫,握住甲方的“命脉”,我们自然就有话语权。效果和效益,就一字之差,让我们与甲方之间所聚焦的点有着根本的区别。假若我们能更多地关注甲方效益,我们的生机就来了,我们才不至于被定义成“替甲方绘图的那只手”。
0层次定位决定价值地位
照明设计有三个层次。第一种设计围绕亮化;第二种围绕绚丽刺激;第三种基于投资分析进行光环境营造。
设计师的理解不同,决定其作品的定位层次。当我们做效果的时候,甲方业主就是消费者,当然要指手划脚,挑三拣四。如果设计师是帮甲方实现利益的人,设计是为解决实现效益最大化,甲方自然会听取他的意见和建议。
0价值在功能之外
传统的照明设计是基于工程学的,是环境功能的组成部分,在甲方看来这是本分,是理所应当,因此,很少在意识上认为要专门付费。设计必须在附加值上做文章,寻求一种更广阔的视角去实现价值。
单从城镇化发展需要来看,让灯光工程体现为民生工程、节能减排、促进可持续发展,用灯光将城市变为公众家园、公**品,提升城市文化,真正惠及民生自然就有更多机会。
后话:现如今,面对新旧交织的难题,面对错综复杂的设计现象,设计师需要有“功能论”以外的更多认知方式来支撑自己的设计价值体系。从“大设计”的宏观角度,坚持人的生活与自然的河蟹、坚守设计的道德、坚持创造生活的终极目标和原则,以设计哲学的高度,将设计附加价值的精神实质具体化,如将设计的经济价值、生活价值、河蟹价值、伦理价值等具体化,才有可能化解当下的种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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