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光电9月1日公告,经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于9月1日召开的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组事项未获得通过,审核意见为股权变更及其披露不清晰。公司股票2日起复牌。
鸿利光电未获通过的重组事项为今年6月公布“购买深圳市斯迈得光电子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计划。斯迈得是国内重要的LED照明光源供应商之一,全部股权评估值为1.8亿元,较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价值4353.03万元,增值率约为313.26%。
关于被否的具体原因,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显示审核意见为:标的资产股权变更及其披露不清晰,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该项规定为,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鸿利光电并未在公告中针对股权问题做出回应,只是表示,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的书面文件后另行公告。记者查阅鸿利光电的定增草案后发现,斯迈得资产股权变更及其披露不清晰,或与该公司的股权代持一事存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