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争夺战启示录:契约VS利益

从“雷士三剑客”到“吴王之争”

   

雷士照明最近因现任董事长王冬雷及创始人吴长江之间的争执而一波三折,成功吸引各大财经及照明行业媒体的眼球。


作为雷士照明创始人的吴长江手握情感牌,身披“悲情创始人”色彩的外衣自然为他笼络了不少同情分;然而,“夺权者”王冬雷却实实在在的拥有雷士27.1%的股份,是目前雷士照明法理上的“掌门人”。


这对曾经以“同床共枕”面市的“好基友”发展到近日“拳脚相向”的仇人,笔者不禁想问,到底是何原因让两位成功的企业家不惜放下身段,口出骂言,互相指责?频频地震,雷士为何依然可以稳坐国内照明品牌头把交椅?“吴王内斗”对其他虎视眈眈的照明企业来说是“机遇”还是“空欢喜”?雷士内斗频发,对急速发展中的中国民族品牌的借鉴意义在哪?……


从“雷士三剑客”到“吴王之争”


1998年底,吴长江出资45万元,杜刚、胡永宏各出资27.5万元,创立雷士照明。短短数年,雷士照明迅速成长为行业龙头,产品涉及商业、建筑、办公、光源电器、家具和电工等多个领域。2005年,因争夺公司主导权,吴长江被迫接受出让全部股份,携8000万出走。


然而,仅仅2天后,戏剧性的事情发生,在经销商和供应商等绝对支持下,吴长江成功逆袭,重掌企业。随后,吴长江支付共同创始人杜刚、胡永宏两人共计1.6亿元,取得公司100%股权,“雷士三剑客”解散。自此雷士成为“吴”氏天下。


但是买断股权的费用几乎让雷士照明资金枯竭,吴长江因此走上了引资的道路,先后引入了亚盛投资、软银赛富、高盛和施耐德,在此期间,吴长江交出了第一大股东的位置,雷士照明经历了快速发展,并于2010年登陆港交所。


随着吴长江股权的稀释,话语权随之削弱,第二次被“逼宫”的日子来临。2012年5,吴长江被迫辞去雷士照明董事长、首席执行官以及董事会所有委员会职务,软银賽富阎炎取代吴长江出任雷士照明董事长,施耐德方面人士出任CEO。吴长江背后的渠道商和员工再一次发挥巨大作用,甚至出现了部分员工的“罢工”声援,赛富阎焱做出了让步,但吴长江一直未能重返董事会。


2012年12月,吴长江将自己11.81%的雷士照明股份出售给德豪润达,让后者成为雷士照明第一大股东,德豪润达斥资16.5亿港元以吸收吴长江个人股份的方式,完成对雷士照明20%股权的收购,阶段性结束了吴长江与软银赛富对峙的局面。


对于德豪润达与雷士的联姻看似完美——半路出家在LED上游大手笔投入的德豪润达,急需寻求下游出海口来消化即将释放的芯片产能和一直迟迟没能布局的照明渠道;而对吴长江来说,除了压制赛富和施耐德之外,雷士在LED产品上转型迟缓,急需弥补自身在LED产业链中上游的短板.


借助德豪的助力,吴长江重新被任命为CEO。随后在德豪润达的推荐下,2013年6月4日,吴长江重返雷士照明董事会,成为执行董事。2014年4月,德豪润达再次斥资5亿元人民币收购雷士照明6.86%的股份,持股比例由此增加到27.1%,成为雷士照明的最大单一股东。公开财务数据显示,目前,吴长江在雷士的持股比例仅剩下2 .54%。


正所谓“相爱易,相处难”,曾经达成过共识的吴、王二人因争夺雷士主导权的问题而很快产生间隙。


2014年8月8日雷士照明发公告宣布通过了罢免吴长江CEO职务的决议,并由大股东德豪润达董事长王冬雷担任临时CEO。与此同时,雷士照明传出斗殴事件,称大股东德豪润达董事长王冬雷组织众人到吴长江办公室抢夺公章、文件等。


那么,这场沸沸扬扬“吴王之争”的焦点是什么?我们且来看一下他们各自的据点:



契约精神缺失 商业关系注定崩塌

 

据了解,在吴长江眼里,文化高于制度,文化还包括人情化、人性化的管理。作为创始人,吴长江在雷士发展中功劳卓著,靠“信”和“义”带领着一众兄弟打出了光明前景;和经销商之间多年的各种“变通”培养出来的经验,更让他迷信规则之外的东西。


从创业者角度而言,吴长江是典型的悲情企业家,几乎每一次内乱,他都屡屡打着“悲情牌”,试图掰回局面。但此次事件后,吴长江能重回雷士照明的胜算或已不再。投资银行家王世渝感言到:“事情远比罢免复杂。吴长江成为中国产业史上唯一一位三次被资本方赶出来的企业家,一次比一次险恶。第一次是钱,第二次是权,这第三次可能失去江湖。”


吴长江曾经的合作伙伴阎炎曾表示,“中国的民营企业需要有制度化管理,按照程序、按照规则办事,不能够像过去一样”。


当年乔布斯身为创始人,但因为业绩不好而被逼了出去。一个法治的社会,一个法治公司的CEO,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资本市场的游戏规则是,资本为王,谈契约,不谈道德。契约精神是一个商业社会最基本的文化,是基因,缺失了这种基因,商业关系注定要面临崩塌。


企业上市不是目的,中国民营企业逐步迈入资本市场的过程中,需要学习契约精神、尊重契约、恪守准则,更要学会与资本共舞,要适应由创始人个人公司到公众公司的转变,由“个人一把剪刀”到“制度管理”的转变。


利益是各方角力的根本出发点

 

这种轰动性的内战事件,在国内早已不是先例,当年国美创始人黄光裕与职业经理人陈晓的内战震惊了海内外,但无非都是利益的博弈。


据近日消息,阿里巴巴将于9月15日在美国上市。阿里不涉足小微金融业务,但是未来一旦支付宝等上市,阿里可以获得没有上限的回报。原来所有人都在指责马云缺乏契约精神,但现在大股东雅虎等表示对目前的分配方式表示满意,阿里上市没有障碍。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嚷嚷皆为利往,因此各种冲突和矛盾需要用分配杠杠去解决。而契约关系的破裂或许一方面可归因为契约精神的缺失,但利益分配杠杆的失衡,是诱使内战爆发的另一大导火线。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这场戏剧化的“宫斗PK”对于吴长江、王冬雷来说没有所谓的孰是孰非,因为站在任何一方的立场上都没有错。然而,我们可以看到,“吴王之战”的焦点是从各自的利益出发,争夺雷士照明的实际控制权。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当时吴长江为了借王冬雷的力量,一方面为了融资,另一方面是为了制衡软银赛富和施耐德;而王冬雷也是为了借助雷士的渠道,打开其芯片销售渠道。


德豪润达现在是雷士照明的实际控制人,拥有超过20%的股权,而吴长江在雷士的持股比例仅剩2.54%,从持股比例来看,吴长江在雷士已经失去了话语权。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德豪润达可以做自己权利范围内的事情。比如把雷士照明的资产装入德豪润达,这从资本运作的角度看是合理合法的,王冬雷拿16.5亿港元不会只做善事,也不可能只做看客,甚至不会满足于简单的财务投资,这都很正常。


利益关系此一时,彼一时


截至发稿为止,据王冬雷方面透露,已有29家经销商宣布支持王冬雷。至此,雷士照明36家省级经销商中,已有29家宣布“挺王”。这些经销商的合计销售额约占雷士销售总额的80%以上。目前来看,吴长江在8月29日股东大会后“净身出户”的可能性极大。


为什么在2012年雷士内斗中,坚决拥护吴长江的经销商此次全体倒戈?


据《新世纪LED》记者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2012年“吴阎内斗”时,吴长江拥有雷士照明11.81%的股份,而据当时流传出的雷士照明内部员工购买股票文件清单显示,共有312名内部员工共出资4455万元人民币直接打到吴长江股票账户上,用于购买雷士照明在香港IPO的股票。


以至于吴长江突然辞职后,雷士照明股价下跌已至1.41元港币,远远跌出了当年2.1元港币的发行价。严重威胁到了员工和经销商的利益,以至于出现员工大面积罢工、经销商集体倒戈支持吴长江回归雷士的场面。


而如今对于持股比例仅有2.54%的吴长江而言,其留和去对员工和经销商的核心利益的威胁已经不能同日而语。


也许我们从王冬雷14日发布会上的发言可以窥见一二:经销商是聪明的生意人,有独立判断能力,他们与吴长江都是多年的朋友,而自己与他们接触不多,这次,绝大多数人站出来指出董事会决议是基于他们自己的利益,基于雷士公司的利益。


雷士乱了,谁的机会来了?

 

作为雷士照明的创始人吴长江,在三年之内两次因争夺控制权,与投资人阎炎、股东王冬雷曝出内讧剧情。频频上演的“宫斗”事件,也使得雷士照明近两年的舆情态势始终处于高位,企业的形象以及信誉也逐步开始下滑。


但雷士却仍然牢牢占据第一品牌地位这么多年,为什么欧普、三雄一直跟不上?关键的一点是雷士手握渠道大权。


渠道受制于人是很多企业发展受限的阻碍,在国内传统照明三大巨头的排名中,雷士照明以其渠道优势以及品牌影响力居于欧普以及三雄·极光之前。


然而,在市场竞争前景尚未明朗。欧普及三雄极光的紧急追赶的情况下,雷士照明此时爆出“吴王大战”负面新闻对于其品牌本身的伤害程度可想而知。


但是对于新兴的照明企业来讲,在拓展渠道市场的开发方面,雷士却为对手提供了一个绝佳的上位机会。一些照明企业瞄准了时机,希望用更多的优惠吸引雷士照明的经销商跟随他们开拓新的渠道。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这对其他照明企业来讲,是否是一个超赶雷士的好机会?据《新世纪LED》记者从流露出的勤上光电的全体高管、市场部总监以及人力资源部总监内部会议记录中看到,勤上正趁此机会积极布局其人才、渠道资源,向传统照明渠道宣战。


雷士在一次次的内斗中,对其品牌本身的伤害是巨大的,内斗拉锯的时间越长,对雷士越不利。长期的内耗只会让供应商、下游运营中心及合作伙伴、公司中层及以下员工以及资本市场看空雷士,也给了其身后无视眈眈的竞争对手机会。这在2012年,吴长江与软银赛富的拉锯中,雷士业绩和利润一度下滑厉害中可以得到佐证。

 

各方声音

   

吴王之战的火苗迅速在业内外蔓延,有呐喊助威者,有倒戈相向者,有趁机抢夺者……一时间,整个照明行业沸沸扬扬,好不热闹。


@江北嘴金融城:#生意利益#真是那句老话,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还有句新话,No zuo no die啊。翻译成更高大上的话,不要用兄弟情谊去追求共同利益,要用共同利益去追求兄弟情谊……


@无忧粮品:这就是商业利益至上的原则带给我们的启示:1、地球离了谁照样转。2、在利益面前很难有人做到坚定,即使他的财富是你带来的!3、企业不能丢弃创世股东的利益!


@刘龙飞律师:雷士照明“吴王斗”,应该是公司创始人吴长江第三次面临出局,也称得上是公司发展史上的奇葩了。不过此次吴难以避免出局的最终命运,事实上在去年的“吴阎斗”中,吴已经算是输家,王冬雷力举吴进董事会自有其深意。此次吴基本丧失道义支持,经销商逼宫不在奏效,只持公司2.45股份,结局早已注定。


@flyingsky-lee:草莽时代吴是英雄,但讲究规则的现代企业制度下,吴就是制度的破坏者。


@北京股友: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经历了这么多事情,雷士的经销商已经很清楚吴长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还会愚蠢的把自己**在一辆走向深渊的战车上吗?当然,王冬雷要梳理好雷士的供应链和销售端,也是要费很大力气的,毕竟两头都被吴氏兄弟经营多年。这也是王冬雷错识吴长江必须付出的代价!


但是通过王董近一个月来在雷士一系列雷厉风行的举措,我们看到他勇于收拾乱局的勇气和能力,我们对他有信心!


结束语

  

雷士照明董事长多次被免,多次发生内斗事件足以上MBA教材优秀案例,在并购大潮背景下,雷士照明的争夺战向我们提出了如何妥善处理股东之间、创始人之间、创始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问题,同时也向我们昭示了契约精神的缺失会引致怎样的商业关系崩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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