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述 LED的蓝光危害一直颇受争议,且一度成为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的限制性问题,影响了市场的消费信心。IEC 60598-1"Luminaires-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and tests"在第八版修订过程中,重点提出LED灯具蓝光危害的标识要求。该标准是对灯具的基本要求,被全球大多数guo jia和地区所引用,我国与之相对应的为强制性标准GB 7000.1。此标准的修改和发布预示着蓝光危害的分类标识将可能成为LED灯具的强制性要求。因此,LED光源和灯具制造商有必要以相关标准为依据,采取有效的检测手段,做好产品蓝光危害的测量和评估。 2. LED蓝光危害的分级及标识要求 2.1相关标准 LED蓝光危害的测量评价标准主要有IEC/TR 62778以及IEC62471、IEC 62471-2等,IEC 60598-1采用的是IEC/TR 62778 "Application of IEC 62471 for the assessment of blue light hazard to light sources and luminaires"。IEC/TR 62778是在IEC 62471的基础上,对光源及灯具的蓝光危害的测量评估作了简化。考虑到LED产业链较长,且从LED芯片到LED灯具,即从产业上游到下游,产品的种类越来越丰富,为减轻测试负担,IEC/TR 62778推荐了LED蓝光危害从光源向灯具传递的评价方法。 2.2 LED 蓝光危害的分级 IEC 62471标准中将光生物安全分为4个等级,从RG0到RG3危险等级逐级提高,其中,RG0和RG1被认为一般应用是安全的。 IEC/TR 62778经过分析认为一般的白光光源为RG3的可能性很小,同时为实现危害等级从光源到灯具的传递,重新定义为以下3个安全等级。
其中,“Ethr for RG2”适用于蓝光危害加权辐亮度有可能超过RG1限值或者辐亮度不可测的情况,Ethr为RG1和RG2边界的照度值,用于确定危害限制距离dmin,一般灯具应在此距离以外使用。 2.3 LED 灯具的安全标识要求 标准IEC 60598-1 edition 8规定,如果灯具中安装了IEC/TR 62778中的RG0或RG1光源,或者灯具在实际应用条件下被评定为RG0或RG1,则没有附加的标识要求。但儿童用可移式灯具和电源插座安装的夜灯,其光源的危害级别不可超过RG1。对于其他一体化LED灯具、可移式灯具和固定灯具,IEC 60598-1有不同的标识要求。对于在200mm以及0.011rd的测量条件下超过RG1的可移式灯具需要标识“不要直视光源”的警示语。而对于固定式灯具,灯具应按照IEC/TR 62778评估其最小安全使用距离dmin以及灯具RG1/RG2边界,当dmin大于200mm,标识该最小安全使用距离。 3. LED蓝光危害的测量和评价 标准IEC 62471及IEC/TR 62471-2测量和评价单个光源或灯具的辐射危害,不同的是,IEC/TR 62778强调将光源的蓝光危害信息传递给灯具,主要测量光源,也可用于直接测量灯具,其测量评价过程如图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