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要“亮化美”不要“亮瞎眼”
最近,不少市民反映,福州街头的大型LED广告屏越装越多,越装越亮,甚至到了晚上,亮度依旧不减,把路过的行人、车主以及周边居民炫得难受。(10月22日《海峡都市报》)   按照眼科专家的说法,人通常能够适应的光照度一般在100—400勒克斯(照度单位),夜晚光照度还应该更低,否则会造成眩光反应,影响眼睛分辨力,诱发交通事故等隐患。记者对福州几大主要路口大型LED广告屏测试显示,最亮的LED广告屏光照度达500勒克斯,足见的确“超标”了。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夜商业越来越繁荣,夜生活越来越丰富,照明科技的日新月异,不用说城市,就连一些乡村都越来越亮了。从曾经的星星点点到现在的夜火通明,无疑见证了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但凡事都得有个度,亮度同样不例外。市民从希望夜市不再黯淡到反感亮得扎眼,也说明对亮化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追求适时、适度、适应。   要“亮化美”,不要“亮瞎眼”。作为商家或相关单位在“炫亮”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市民的感受,尽可能不妨碍他人生活或公共利益;相关职能部门更应该与时俱进,制定标准、加强规范、严格监管、依法治理,避免“光污染”给我们的幸福生活带来负面影响。

回复数 7 切换时间排序
需登录后查阅, 加载中......

目前注册实行审核/邀请制,欢迎灯友邀请好友注册,下载币奖励
邀请注册

为什么注册要审核

目前新版公测中,有任何BUG问题都可以联系我们
提交问题

或如无法回复,请访问此地址
提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