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低功率因素补偿的方法:
供电部门供的电能是以“视在功率”来计算的,但是收电费却是以“有功功率”来计算的,用户的“电度表”实为“有功功率表”,两者之间有一个“功率因数”折扣,所以功率因数是供电部门非常在意的一个数据。
大家都知道,电光源是由白炽灯泡开始的,白炽灯泡是纯电阻负载,没有功率因数补偿的问题。但也有加接适当容量的电容器作功率因数补偿的,多用在30W、40W大瓦数日光灯上或高端灯具产品上,20W以下很少用。现在对于普通家庭来说主要的照明灯具依然是日光灯管,大多数没有什么功率因数补偿措施,也就是说一般家用,或20W以下等的小瓦数灯具没必要进行功率因数补偿。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LED照明产品都能达到所谓的功率因素值,但经合迈光电HEG研究发现,如若使照明产品低功率因素实现达标,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功率因数补偿:
1.半集中、集中补偿法。要求用电企业的各个配电房必须安装功率因数自控装置,实时检测功率因数大小,自动投入或切除补偿电力电容器的个数,用于电动机运行补偿。做到局部用电网络功率因数达标。
2.分散补偿法。要求每个用电器具设计时便采用先进技术,满足功率因数达标,这样不论何时何地用电均能保证功率因数达标。但这样做会增加成本、增加电器体积,而有的电器对体积大小限制很严格,加大了设计难度。本文转载于:http://www.heg-led.com/Technology-2-1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