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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3年6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6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永洪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与会监事以现场投票结合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及广东证监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辖区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广东证监【2012】206号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监事会议事规则》作了相应的修订。
注:1.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