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村里De副乡长 于 2013-5-23 16:05 编辑
完全截光型 离开灯下点90°(r=90°)以上的所有角度的光强值为0,而且在离灯下点80°(r=80°)的位置每1000流明的光强值不超过100cd(10%)。围绕灯具的所有横向角度都要满足这个要求。
截光型 离开灯下点90°(r=90°,水平)的位置的每1000流明的光强值不超过25cd(2.5%),而且在离灯下点80°(r=80°)的位置不超过100cd(10%)的灯具是达到截光水平的。同样应用到围绕灯具的所有横向角度。
半截光型 离开灯下点90°(r=90°,水平)的位置的每1000流明的光强值不超过50cd(5%),而且在离灯下点80°(r=80°)的位置不超过200cd(20%)的灯具是达到截光水平的。同样应用到围绕灯具的所有横向角度。